推動「臺灣母語日」實施計畫


臺中市清水區槺榔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槺榔國民小學

推動「臺灣母語日」實施計畫

一、 依據:

(一)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。


(二)臺中市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臺灣母語日實施計畫。

(三)本校校務發展計畫。

    二、實施目的:

落實學校之課程目標及精神,鼓勵學生學習、運用各種臺灣母語,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、尊重、包容及欣賞,奠立臺灣母語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,推展並營造臺灣母語之優質環境,以達成下列目標:

(一)透過母語日的推動,以有助於語言的多樣性和各語言的保存,並且能夠提高學生對臺灣地區各語言和文化傳統的認識。

(二)讓學生能在臺灣母語日活動中做深度學習,深刻感受臺灣母語之美,進而建立愛護鄉土、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。

(三)讓學生在趣味化、生活化的過程中,增進對本土語文、歷史、地理、自然及藝術的認知,進而加以傳承、創新,期許日後成為延續文化香火之新動力。

(四)培養學生對各族群文化的了解與尊重,使之皆能以開闊心胸、宏觀視野,了解、欣賞臺灣各族群語言、文化、傳統技藝之精髓,使其能尊重多元文化,促進社會和諧。

(五)強化家長在家中使用臺灣母語之動機,實際有效擴大語言使用環境,讓家庭與社區成為本土語文成長茁壯的助力。

三、實施原則:

(一)成立本校「台灣母語日推動工作小組」(如附件一),擬訂相關活動內容,每週三訂為本校之臺灣母語日,並整合本土語文課程教學,配合當天教學領域或活動與本土教育有關之內容規劃活動主題。

(二)考量本校學區之特色及背景,活動內容以生活化、趣味化、統整化為原則,形式、理念、結構、活動方法,都能隨領域之特性而轉變,讓「教」與「學」雙向同時進行學習。

(三)本土語文之教學目的在使學生更加豐富其日常生活,故在活動過程均強調「生活接觸、活動參與」,經由學習、討論、統整後實際建構知識。

(四)藉由不同活動內容來展現學生學習成果,有效豐富本土語文學習內涵,並讓學生在活動中建立『人親、土親、文化親』的深刻體認。



四、實施重點:

()課程規劃

1.除本土語文課程外,亦能規劃其他領域之課程也儘量能以母語進行授課。

2.能安排彈性課程或全校性活動推行母語教學。

()教學實施

 1.母語日當天上課時除專有名詞或專業術語外,應以母語對答為原則;各領域教學時亦可配合主題做數分鐘課前母語熱身活動。

2.定期母語傳統歌謠、俚語等教學(如每週一句俚語、每月一首歌謠),設計有趣活動結合,提高學童學習興趣。

()課間活動

 1.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、打招呼、接待訪客等,以母語應對為原則。

2.晨間及中午午餐時間播本土傳統歌謠、母語教學等,供全校師生欣賞、收聽。

 ()情境佈置

 1.將母語教學融入本土教學中,教室情境佈置可配合母語教學增闢母語專區,擺設相關書籍及CD等,供學童學習。

2.利用「語文加油站」文化走廊佈置『台灣俗諺』專區。

()創作發表或研究

 1.成立母語教學研究會,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母語教學研究。

2.鼓勵教師進行母語教材、教法之研究、發表,並給予適當之獎勵



五、實施期程
111學年度



六、配合活動:

(一)親子共學

1.  利用本土語文現有課程,鼓勵親子共學,強化家長在家中使用本土語文之動機。

2.  鼓勵家長與學生在家使用母語交談。

3.  鼓勵家長或愛心志工利用晨光時間協助教師進行本土語文教學活動。

(二)廣播教學

1.  晨間活動母語教學或廣播播放。

2.  中午用餐時間本土歌謠播放。

3.  整潔活動時間本土歌謠播放。

(三)辦理本土語言學藝競賽

辦理學校本土語文演說及歌唱比賽,展現學生學習成果,優勝學生安排於兒童朝會公開表演,讓學生能互相觀摩學習。

(四)本土戲劇或社團表演

邀請學校教師及外聘本土支援人員指導本土母語話劇或社團,並於兒童朝會公開場合表演,發揚本土語言文化。

(五)本土情境營造

於校園之教學板及廊柱壁面佈置本土俗諺及生活用語,以每週一句方式實施教學,提升境教功能;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、打招呼、接待訪客等,以母語應對為原則。

(六)週三進修講座

於週三進修安排本土語文教學講座,提升教師本土語文教學知能。

(七)擴大母語使用環境

1.  鼓勵教師於各領域教學酌予使用母語實施教學活動,落實推動本土語文。

2. 行政人員及教師於行政會議及校園公共場合多元使用母語,以身作則,推動本土語言。



七、預期成效

落實母語學習生活化:透過臺灣母語日之推廣,期能讓學生除在正式課程接觸母語學習外,也能將母語之學習融入學校日常生活及活動中。



八、績效評核

配合教育局年度視導。


九、獎勵:

對本校執行推動臺灣母語日之有功人員,依辦理成效請校長及家長會予以適當鼓勵。



十、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