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清水區槺榔國民小學本土語文教學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(一)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:「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,必須就閩南語、客家語、原住民語等三種本土語文,任選一種修習……」
(二)本校教務工作計畫
貳、實施目的
一、激發探索與熱愛本土語文之興趣,養成主動學習的習慣。
二、推展本土語文教學,培養學生聽、說、讀、寫、作等基本能力,能在日常生活中靈活運用、表達情意。
三、培養學生應用本土語文從事思考、理解、討論、欣賞、創作及解決問題。
參、教學目標
一、近程目標:1.與家長達成共識,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,本土語文為學童必修課程。
2.學生對於閩南語之俚語、歌謠等能琅琅上口。
二、中程目標:1.學童能用本土語文說出各種語詞及物品名稱。
2.學童能用本土語文做簡單交談。
三、遠程目標:1.學童能用本土語文與家長、師生交談。
2.學童能用本土語文說故事、表演歌謠、舞蹈、辯論等。
3.能正確分辨語音、詞彙、語意十個以上。
肆、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
伍、實施內容:以閩南語教學為主。
陸、實施原則:
一、生活化:師生藉由日常生活中本土語文之交談,增進閩南語溝通的能力。
二、趣味化:透過遊戲方式,藉由生動活潑的教學,激發學生熱愛本土語文的情操。
三、隨機化:採用融入式隨機教學,增進師生本土語文運用的能力。
四、普及化:透過本土語文教學,將閩南語普遍推廣到校園每個角落。
柒、實施方式:
一、以說、唱生活化之口語為主(講Ho7-Lo2 話,唱台語歌謠)。
二、每週一俗語(由教務處提供資料,級任老師解說)。
三、訂每週三為台灣母語日,全校師生僅可能用本土語文交談,並提供學生上臺機會,用Ho7-Lo2 話表演各種技藝,如歌唱、演講、答嘴鼓、講古…..等。
四、依教學需要將本土語文教學融入各科教學中,如音樂課教唱Ho7-Lo2
語歌謠,本土教學活動、團體活動等課程加入本土語文教學,各領域教學講解中加入Ho7-Lo2 話。
五、視需要辦理本土語文之演說比賽、唱歌比賽、講故事比賽、寫作、詩詞吟唱及其他相關活動(比賽辦法另訂,預定一學期舉辦一次,以表演性質或正式比賽方式均可)。
六、充實閩南語之教學資源(由教務處提供資料及網頁建置工作)。
捌、實施時間
一、低年級-語文學習領域中,每週排定一節本土語文教學時間。
二、中、高年級-語文學習領域中每週排定一節本土語文教學時間,並利用晨光時間、綜合活動分組活動、彈性時間融入各科教學。
玖、教材:
一、各年級可購買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材或自編補充教材(台語囡仔歌、傳統唸謠、俗語…)。
二、教材請語文領域課程研究小組審查後使用。
拾、師資:
一、以校內教師為主,可諮詢海線地區具相關專長耆老或親師合作教學。
二、師資培訓:
1.參加校外研習活動。
2.辦理校內閩南語研習活動。
拾、評鑑:
1.學生透過實作或檔案評量方式進行。
2.老師以本土語文教學專輯方式建立教學檔案,學期末提出互相觀摩。
3.教務處依教育局規定定期填報評鑑表。
拾壹、經費:由相關經費項下支應
拾貳:本計畫經本校語文領域課程研究小組討論,經全校性會議表決通過後,由校長公佈實施;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。